
“陕西书法奖”是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陕西省书法家协会承办的陕西省书法最高奖项。经研究,第五届“陕西书法奖”即日起面向全省征稿,具体事宜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陕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陕西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西安美术学院书法系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第五届“陕西书法奖”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有关领导组成。
2.评奖委员会
陕西省书法家协会依据《第五届陕西书法奖评奖委员会、监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奖委员会、审议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审议、监审工作。
三、奖项设置及评审标准
1.金银铜奖:12名
金奖:2名
银奖:4名
铜奖:6名
陕西书法奖评审:结合参评者历年来尤其是近三年的创作成果,着重审评其创作水平与实力,综合考量参评者的创新意识、艺术积累,以及在书法创作以外的书法各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和个人品德评价。
2.入展200名,入选50名
陕西书法奖入展评审:着重审评参评者的创作水平,参考其历年来尤其是近三年所取得的创作成果,考察其道德品行、艺术才情与发展潜力。
四、获奖、入展待遇
1.向获奖者颁发奖金、证书及作品集。
2.向入展、入选者颁发证书及作品集。
3.非省书协会员者获奖、入展或入选即具备加入省书协资格。
五、征稿要求
1.范围: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心书法事业的年满18周岁以上陕西籍及在陕居住的书法工作者和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评。
2.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书体不限,提倡自作诗文。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6尺整张(高180cm,宽97cm)以内,一律为竖式。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高138cm,宽69cm)以内,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为高35cm以内,长度248cm以内。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为10-24页(5-12开)。投稿作品请勿装裱。篆刻作品寄印稿8-12方,附两个以上边款,印屏尺寸一律为四尺对开竖幅(138cm×35cm)。
3.陕西书法奖是综合奖项,参评者必须认真填写《第五届“陕西书法奖”评选投稿登记表》,如实填写自己历年来特别是近三年来取得的成果,并附获奖、入展证书、发表学术文章复印件。
4.陕西书法奖作品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过度装饰制作。凡在形式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类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5.投稿方式:采取团体会员集中送稿和个人投稿方式,个人投稿请在邮寄信封左下角注明“陕西书法奖投稿作品”字样。
6.说明:请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参评书体、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另请下载《第五届“陕西书法奖”评选投稿登记表》,填写后打印(投稿登记表可从陕西文艺界官网、陕西文艺界公众号、陕西省书法家协会公众号等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7.每位作者投稿件数不超过2件。
8.所有参评者免收参评费。一律不予退稿。
9.收稿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路100号西安美术学院书法系黄璐瑶 15091059692
六、评选办法
“陕西书法奖”的评选分初评、复评、现场测试、终评四个阶段进行,评选以作品和历年来特别是近三年来取得的成果以及现场测试为依据综合考量。最终评出“陕西书法奖”12件、“陕西书法奖”展览入展200件左右,入选50件左右。
1.由陕西省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审,制定评审细则、评审流程、评审守则以及违规处理办法。
2.评审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初评;第二阶段:复评;第三阶段:现场测试、以及历年来特别是近三年来取得的成果评判;第四阶段:终评,汇总作品、历年来特别是近三年来取得的成果、现场测试得分决定入展获奖名单;在第四阶段结束后适时在陕西文艺界官网、陕西文艺界公众号、陕西省书法家协会公众号公示。
3.“陕西书法奖”入展件数根据来稿质量和评审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4.“陕西书法奖”评审在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字法正误审查的同时,着意发现笔墨与文辞兼善、两者和谐统一的作品。在同等书写水平下,优先选择自撰类作品。
5.“陕西书法奖”所有入展作者须撰写创作感言(200字以内),具体细节由省书协另行通知。
七、时间安排
1.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26年6月2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2.拟7月上旬,陕西省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委进行初评。
3.拟7月中旬,陕西省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委进行复评、现场测试及终评。
4.拟9月举办第五届“陕西书法奖”作品展览。
八、其他事项
1.为维护“陕西书法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参评作品必须是参评者个人真实创作,严禁抄袭及代笔等行为。填写各项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虚报材料者,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地址:西安市小寨东路3号省书协
电话:029-87907011 87907099
邮编:710061
2.主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像、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3.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4.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5.本启事解释权归陕西省书法家协会。